學生簽證

Last Updated on 2023-06-25

學生簽證主要分為兩類:F-1簽證,主要簽發給在美國教育部認證的學校,如:大學、學院、專業學校、中小學校、語言學校等。M-1簽證,主要簽發給技術或職業學校,如:美容、飛行、烹飪等就讀的學生。本章節僅簡述為 F-1及其眷屬簽證申請。

I-20

I-20由學校國際事務處簽發,是申請美國的F的簽證必要文件,也是入境以及在美國辦理許多事務的必要文件。

  • I-20上列出了學生的個人資訊、學校的資訊、學位計劃的詳細內容以及所需的財務證明。
  • I-20只會在學校指定報到日前120天內核發。
  • 轉學生無論是否已取得學位,都須先到原校國際學生辦公室辦理轉校。
  • 建議I-20掃描或影印一份放在身邊。

在確認錄取信後須至My OIS, PittMy OIE, CMU填寫相關資料:

  • 個人資料
  • 財力資訊:如果有Funding,系上會代為提交。
  • 護照:如果護照剩餘年份太短,可考慮先重辦護照。

如果覺得太久沒收到I-20處理消息,請主動與學校的國際學生辦事處聯絡,很可能是系上或辦事處中心遺漏。目前I-20是允許以電子方式寄送。

收到I-20 後應檢查姓名、出生日期(以上兩項需與護照相同)、學校科系以及財力證明金額是否正確、准予居留期限及報到日期是否合理、國際學生顧問是否在首頁簽名等。若有錯誤,則附上正確資料請求重新核發。

I-20上的主修名稱與學校的Program名稱不同是正常現象,I-20上的主修名稱是在SEVIS中是固定、有限的,學校會選擇與Program名稱最接近的放入I-20上。兩者名稱不一致不會造成申請簽證或過移民官的問題。

申請美國簽證

以下敘述為F與J簽證申請,步驟可以參考美國在台協會網頁

線上填寫DS-160

線上系統填寫,填寫完後列印出確認頁, 詳細填寫流程可以參照填寫教學

主要填寫所需文件資訊:

  • 有效期限內的護照
  • I-20:SEVIS ID位於左上角。
  • 符合美簽規格(5×5公分)的照片電子檔
  • 在美國的住宿地址、電話(如果尚未找住宿、填學校地址即可)
  • 父母的英文護照姓名、生日
  • 兩位好友(需為非親屬關係)的英文護照姓名及地址
  • 過去五年內所使用過的社群媒體帳號

預約面簽時間

預約面簽時間前須要先繳交簽證申請費、SEVIS I-901。兩者是獨立費用,簽證申請費是在簽證線上系統建立個人檔案並列印繳費單至郵局繳交(收據務必保留),並由收據上的號碼預約面談。SEVIS費用為線上繳交(連結),繳完記得列印繳費收據。

現場面簽

面簽當天按照時段前往,可攜帶小型電子產品(手機、平板可,筆電不行),但不能帶尺寸超過18x14x8英吋袋子(最好都不要帶)。現場不提供寄放物品,因此須先把物品寄存在其他地方。AIT簽證官懂中文。但基本上仍用英文對答。切記不能表達有移民傾向,例如我要留在美國工作、想要移民美國,申請F簽證表達移民傾向是會立刻被拒簽。

網站上預約完畢後,可以在預約單上找到需要帶的東西列表,雖然不一定會用到,但建議帶齊。輔助文件如戶籍謄本中文即可。

⭐必備文件

  • 有效期限內的護照
  • 面談預約單
  • DS-160確認單
  • 符合美簽規格照片(5×5公分)
  • 簽證申請費的郵局收據
  • SEVIS I-901繳費收據
  • I-20

✅輔助文件

  • 所有舊護照
  • 財力證明
  • 成績單、畢業證書
  • 簡歷
  • 工作證明
  • 戶籍謄本(如果改過名)
  • 錄取通知信

行政審查

如果面簽當下沒被核准或拒簽就代表案件進入行政審查,俗稱AP或check。某些申請人從事的領域較為敏感(例如AI、病毒),需要經過額外的行政審核程序。一般來說需要1個月、甚至更長,大部分可以在面談後60天內完成。

拒簽率迷思
許多人被中國網站上的簽證討論嚇到,但這些簽證討論不適用於台灣人。美國對中國人的拒簽率在20%之間,而台灣近年整體被拒簽率低於5%,無不良紀錄,文件準備齊全的狀況之下,學生簽證的拒簽率更低。雖然台灣美簽拒簽率低,不過能準備的越周延還是好。例如為什麼要念這個program,對未來的幫助以及你的未來研究要做什麼。

不建議面簽後一個月內規劃出國,以免遇上行政審查而無法出國。

護照領回

可以在這裏查詢您的簽證申請進度。簽證通過約一周內可以由快遞收到護照。如果家附近有AIT指定快遞理貨中心(順豐快遞),可以考慮在理貨中心領護照,便宜、較快領取、領取時間彈性。除非當場拒簽,只要通過或行政審查,護照皆會被AIT暫時保管。如果面臨行政審查,則可能需要長達一個月甚至更久的等待時間。因此保險起見,面簽後的一個月內不要規劃出國,以免護照被收走期間無法出國。

眷屬簽證

即F-2簽證。

申請資格

配偶或未滿21歲的子女。

父母並沒有資格申請F-2簽證。如果父母需要訪美則需申請ESTA或B簽證。

申請材料

  • 眷屬本人的I-20:須由F-1簽證持有人向學校申請。
  • 親屬關係證明:如結婚證原件、子女出生證原件等。
  • 依親對象在美合法身份證明:如護照及美國簽證、I-20等複印件。
  • 需要繳交簽證費,但不需要繳交SEVIS I-901費用。

注意事項

  • 擁有F-2簽證的眷屬可以自由進出美國,不須與F-1簽證的持有者一起進出美國。
  • F-1 簽證的持有者第一次入境美國前,不能先行入境。
  • F-2 簽證不須與F-1同時申請,但不可早於F-1簽證申請。
  • 一起申請簽證或入境美國會被安排一起到面試官/移民官前面處理。
  • 簽證時間與F-1 同時到期或同時失效。
  • F-2簽證持有者不允許工作,但允許從事無任何補償的志工。
  • 可就讀國中以下的學校。高中以上的學業需要獨立申請F-1簽證。

常見問題

簽證是給入境美國使用,因此美國國內不會有地方辦美國簽證。到第三國如加拿大或墨西哥辦美國簽證並非完全不可行,但當地簽證官員對台灣(及其他所有國家)並不熟悉而可能導致簽證時間延長。

人已經在美國前提下,簽證過期不影響合法繼續待在美國,但重新入境需要新的簽證(例外:美加、美墨還回允許使用過期簽證再入境)。

護照更換不需要重新美國簽證,僅須在入境時將新護照與具有簽證的舊護照一併交給移民官即可。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