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綠卡申請

Last Updated on 2023-06-25

綠卡(Green Card)是指美國永久居民卡,它是美國政府發給外國人的一種身份證明文件。持有綠卡的人被授予在美國永久居住和工作的權利,可以參加某些福利計劃,獲得社會保障等。此外,綠卡持有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還可以申請成為美國公民。

獲得綠卡的途徑有多種,每個類別又分幾個子類別。以下為幾個主要類別:

  1. 親屬移民(Family-Based):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可以為親屬擔保申請綠卡。
  2. 就業移民(Employment-Based):具有特定技能或專業背景的人可以通過雇主贊助或自我申請獲得綠卡,也是最常見的留學生移民方式。
  3. 樂透移民(Diversity Visa):每年十月,符合申請者的人(高中學歷、出生地等)可以免費提交申請參與抽籤。被抽中的人有資格申請綠卡。
  4. 人道主義:逃離迫害或面臨生命危險的人可以申請庇護或難民身份並最終獲得綠卡。

排期

排期是指某個移民類別的申請人開始需要等待日期。與之相對的概念是優先日(Priority Date),是指當申請人提交移民申請後分配的日期,這個日期是根據他們提交申請的時間點。

美國移民法規定,某些移民類別的每年簽證數量是有限的,並且每個國家或地區的簽證數量也有限制。當簽證數量夠的時候,排期會顯示當前(Current),意味者所有合格的申請者都可以走完所有程序(包含面試、簽證審核)獲得綠卡;當簽證數量不夠時,排期不再顯示當前。當申請人的優先日與晚於排期日期,申請請人需要繼續等待,直到他們的優先日早於排期日期。當優先日變得早於排期日期,申請人可以進入下一個階段,如面試或簽證審核。

移民局每月公佈移民排期表(Visa Bulletin),其中包含各移民類別和國家或地區的排期日期。申請人可以參考這份排期表來了解他們的排期狀況,並了解申請的進展。惟須注意,每年的十月是新的財政年,會有新的綠卡名額。如果財政年間的綠卡已經全數用盡,通常排期日期就不會再變化。

需要注意的是,排期只適用於部分移民類別,尤其是那些需要簽證數量限制的類別,例如家庭移民的某些類別和就業移民。其他類型的移民申請,如庇護和難民申請,則沒有排期的概念。

Cross-Chargeability

如果申請人和家庭成員的出生地不同時,申請人可以利用家庭成員的國籍或出生地來改變或調整他們在移民申請中所屬的國家或地區,以獲得更有利的移民排期或資格,稱之為Cross-Chargeability。例如來說中國籍申請人與台灣籍配偶申請EB2綠卡時,可選用台灣的排期更早獲得綠卡。

申請概述

不論何種類別綠卡,通常申請綠卡需要經過三道程序:

  1. 成為合格申請人:例如結婚、獲得勞工證。
  2. 移民請願:移民局審定申請人是否為符合移民類別的要求。
    • 隨時可以提交,與排期無關。
    • 不同類別需要提交不同文件,例如親屬移民需要提交I-130、一般就業移民(EB1、EB2、EB3)提交I-I40。
  3. 獲批綠卡,分為兩種類型:
    • 調整身份(Adjustment of Status):當優先日處於當前狀態且人在美國時時,可以提交I-485轉換申請。可與前一步驟移民請願文件同時提交(Concurrent Filing)、審查中提交或獲批後提交。同時可申請返美證(Advance Parole)和EAD卡。
    • 領事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當移民請願審核通過後,國家簽證中心會審核申請人及其眷屬的民事文件。通過後案件移交給母國大使館(例如AIT)。當優先日處於當前狀態時,會安排在母國體檢以及母國大使館進行移民簽證面試。
調整身份 領事程序
居住地僅限居留在美國的申請人不限定
審核機關移民局國家簽證中心和母國大使館
申請時機可與移民請願文件同時提交僅限移民請願通過後啟動
時程時程不定,可快(3個月)可慢(1.5年)時程固定(總共約6月)
工作授權申請期間可申請工作授權、居留美國申請期間在美國居留、工作須自行維持適合身份
調整身份與領事程序比較

勞工證
Perm(PERM Labor Certification)是EB-2和EB-3類別就業移民申請的先決條件之一,用於確保雇主在招聘外籍工人時並未有本地工人可滿足職位需求,又稱勞工證。Perm是由美國勞工部(U.S. Department of Labor)負責審核和批准的。

申請人與配偶一同獲得綠卡
配偶只要申請人在獲得綠卡前與申請結婚,就有資格靠同一份請願書獲得綠卡。此外,配偶獲得是永久綠卡,而不是親屬移民的臨時綠卡。

親屬移民

美國公民可以為以下親屬提交移民簽證申請:

  • 配偶
  • 兒子或女兒
  • 父母
  • 兄弟或姐妹

綠卡持有者只能為以下親屬提交移民簽證申請:

  • 配偶
  • 未婚兒子或女兒

親屬移民有兩種類型:

  • 直系親屬(Immediate Relative):包含美國公民的配偶、未成年未婚子女或父母。每個財政年度這些類別的移民數量不受限制。
  • 家庭優先(Family Preference):不屬於直系親屬的親屬關係。這些類別每個財政年度的移民數量都是有限的。

就業移民

每年總共有十四萬張移民簽證發給這類申請人。這類移民分為五種:

EB-1

佔就業移民名額28.6%。申請條件相對嚴苛,都不需要獲得勞工證。除了2022年中國、印度開始排期外,其餘國家均沒有排期。分為三個子類:

  1. 傑出人才(EB-1A):可自行申請。在藝術、科學、教育、商業和運動等領域擁有傑出成就的人。
  2. 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EB-1B):需要學校或研究機構擔保。
  3. 跨國公司主管或經理(EB-1C):需要雇主擔保。

EB-2

佔就業移民名額28.6%。中國、印度排期分別約為4年與13年,其餘國家自2021年開始有排期,目前排期約為1.5年。申請人須具有高等學位(指碩士以上或擁有5年以上學士後的工作經驗)或科學、藝術或商業方面表現出卓越的能力,分為兩個子類:

  • 專業人士(EB-2):需要雇主擔保,需要獲得Perm批准。是留學的研究生最常使用的移民方式。
  • 國家利益豁免(EB-2 NIW):可自行申請,不需要獲得Perm批准。法律沒有明定對於國家利益的定義,但申請門檻比EB-1A要求低。是有發表國際期刊的研究人員(通常只要有碩士學位、人不需要在美國)最容易的申請方式之一。詳情可參照EB-2 NIW綠卡章節

EB-3

提供給專業技術人員申請。佔就業移民名額28.6%。需要雇主擔保,需要獲得Perm批准。

EB-4

又稱特殊移民,例如宗教移民。佔就業移民名額7.1%。

EB-5

俗稱投資移民。在美國進行一定金額的投資並創造就業機會的人可以申請投資移民綠卡。佔就業移民名額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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